關於自殺後的結果
1. 人自殺以後,只要他的壽命未到,每天都要同一時間、同一地點再感受一次那種痛苦,日復一日 (比如說:陽壽要到六十歲,二十歲自殺,那你就要在這邊重複自殺四十年,感受當下的痛苦)。
2. 一個人自殺後,要先等到陽壽到時,才去地府報到,接受審判,再受刑罰;如果你是自殺死亡是罪加一等,因為對不起所有親人。
3. 一般自殺身亡,請道士超渡法會、唸經、畫符、唸咒,都是浪費金錢與時間,因為那些都是做給人看的,沒效果。
4. 奉勸大家凡是想開些,不要太執著,不要以為往生了,是一了百了,其實人往生後才是真正的審判開始,你可躲過陽世間的法律,卻無法逃過閻羅王的『 重 陽 鏡 』。
PS.奉勸大家 :不管是如何往生,都是要重新接受審判,所以往
生以後並非是一了百了,既然來到陽世間,就要好好把握自己
該做的事,不要浪費人生,否則來世還是會再加重承受上輩子
的苦;自殺者 來世會加倍痛苦,千萬三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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